365体育官网举办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第十五期团校的通知

发布者:团委发布时间:2024-05-13浏览次数:2901

各系团总支:

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、五四运动105周年,是学院办学20周年再启程的开局之年。为切实增强院内各级团组织、团员青年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提高团员青年、团学骨干干事创业的能力,经院团委研究决定,举办第十五期团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

2024年5月24日—5月25日

二、培训对象

各系入团积极分子

三、培训方式

集中授课

四、考核形式

平时成绩占40%,考试成绩占60%。课程结束后院团委统一安排考试,考试范围为授课内容及时事相关内容。考试合格的学员予以颁发结业证书。

五、培训安排

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后续通知。

六、培训要求

(一)各团总支须做好配合工作,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,并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。

(二)上课时,学员必须按座位图中指定位置就坐,不得随意乱坐;课堂中不得无故中途退场;不得携带食物进场,保持会场和教室整洁、卫生;上课期间不允许做与课程内容无关的事情,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,保持会场安静,营造一个良好课堂氛围。(若违反要求,一经发现,取消团校结业资格)

(三)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培训期间考勤等工作,培训前5分钟结束考勤,培训开始15分钟之内到场者,视为迟到;培训开始15分钟后未到场者,视为无故旷课;请假必须持有正式假条方视为请假有效,否则无效。(若因与正常上课冲突,需出示打印课表等)

(四)团校学员除正常上课原因,每请假1课时扣除平时成绩10分。

(五)学员需认真完成每课时培训,迟到早退每次扣平时成绩5分。

(六)课程无故缺勤学员扣除平时成绩50分。

(七)凡未能结业的学员取消本学年团内评优表彰及推优资格。

(八)各系团总支需在5月20日下午五点前将参加培训的学员登记表(附件一)和报名汇总表(附件纸质版收齐后集中交至法商104团委办公室或一站式服务中心团务窗口。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:2351989178@qq.com。

(九)完成团校学习,是新团员发展的必要条件。团校结业成绩,是学院团的各基层单位新团员发展的重要依据。

 

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委员会

2024年5月13日

附件一团校学员登记表.docx

附件二团校报名汇总表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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